就业局协管员是一种 辅助性岗位,通常由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管理。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正式工作人员进行城市治理、交通管理、治安维护、社区服务等任务。具体职责可能包括:
1. 监督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
2. 参与社区日常性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巡视检查;
3. 劝阻和制止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
4. 协助交通管理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宣传交通法规;
5. 协助治安协管员进行治安管理和灾害事故的先期处置;
6. 对失业人员开展再就业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对社区失业人员进行动态化管理,开发社区就业岗位;
7. 为无保障老年人、社区退休人员等特定群体提供报销医疗费等服务;
8. 对社区内企业用工进行动态监控,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情况、企业空岗情况、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
9.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10. 负责辖区内劳动力资源调查和统计,抓好外出务工人员等各类从业人员及下岗职工(失地农民)的登记工作,并建立台帐;
11. 按照劳动保障部门和所属单位的要求,上报各类调查情况及相关统计报表;
12. 负责辖区内就业岗位、灵活就业人员情况的调查并建立台帐,负责就业岗位信息发布;
13. 负责为经济发展提供用工推介服务工作;
14. 协助县(区)劳动保障、就业服务机构和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做好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工作。
这些协管员岗位通常不属于正式的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而是属于临时性质的工作。他们的工作地点可能包括社区、街道办事处、城管部门等,具体工作内容会根据当地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