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上初中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户籍要求
本市户籍:学生本人具有南宁市兴宁区、青秀区、西乡塘区、江南区城区常住户口,且属于适龄少年。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在本市兴宁区、青秀区、西乡塘区、江南区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学籍要求
小学学籍:具有南宁市城区小学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居住证明
合法稳定住所: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合法稳定住所地址,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其他条件
地段生政策:初一年级入学时即拥有南宁市城区户籍,并由南宁市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或各有关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按就近入学原则统一分配到公办初中学校或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属于初中地段生。
随迁子女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建议家长根据孩子的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户籍、学籍、居住证明等材料,并按照南宁市教育局的规定进行报名和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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