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在初中通常指的是 学校的综合管理部门,其具体职责包括:
1. 协助校长处理学校日常行政事务,协调平衡各部门的工作,了解、督促、检查学校决定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校长、副校长反馈信息,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
2. 负责学校文秘资料工作,审核、修改各处室起草的文稿;负责学校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管理、办理、归档和保密等工作;统管学校各类档案,按规范要求做好档案工作。
3. 负责筹备、组织学校召开的综合性会议,负责学校行政会议的记录和整理。
4. 负责与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学校各部门的联系,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5. 协助校长做好各类人员的聘用、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等人事管理工作和各职能部门的考核、评估工作。建立教职工的业务档案。
6. 负责做好信访工作和来访接待事宜。
7. 协助校长管理招生工作。
8. 做好学校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工作。
9. 协助学校按计划组织好政治学习。
10. 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办作为学校的综合管理部门,直接由校长负责管理,是连接学校内部各个部门和外部机构的重要桥梁,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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