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上初中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免试就近入学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
初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划片入学或对口直升办法招生。
招生范围
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跨区域、跨范围招生。
地处县域的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域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并与公办高中同步招生。
特殊群体入学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完善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享受平等适宜义务教育。
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
费用规定
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特色班、实验班和兴趣班为由,另外收取费用。
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等费用或物品。
严禁跨学期收费。
报名时间与流程
初中入学的报名时间与小学相同,一般为7月10日至8月15日,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未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学生家长也需在8月1日至8月25日期间进行现场审核。
其他注意事项
特殊考生(如综合类、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听力残疾学生等)有相应的加分或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确保适龄儿童和少年能够公平、公正地接受义务教育,并保障特殊群体的入学权益。建议家长关注当地教育部门的最新通知和公告,以便及时了解具体的招生政策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