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小学升初中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慈溪市户籍毕业生
符合慈溪市城区公办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需要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仅限住宅房、商住用房,且须完全产权)进行入学报名。
优抚优待对象子女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根据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符合慈溪市常住户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需要携带户口簿、房产证(仅限住宅房、商住用房,且须完全产权)向户籍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
学校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流动人口子女
户籍在慈溪市外,但在慈溪市义务教育段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儿童少年。
其父母必须在慈溪市内居住,并具有《浙江省居住证》(IC卡式)。
小学新生入学年龄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
入学政策年龄
小学新生入学政策年龄满6周岁(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
虽年满6周岁但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儿童,须持有县(市)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并向当地教办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并报市教育局审批。
其他特殊情况
户籍迁入时间和其父母的房产证取得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之后的。
有慈溪市户籍,但父母双方均为丧失监护能力的残疾人,跟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要求在监护人户籍所在学区学校就读的。
城区集体户(含拥有公寓式酒店、商务楼等房产的集体户)家庭的毕业生。
有慈溪市户籍,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且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寄养在城区户籍亲属家庭学区学校就读的。
父母离婚的,根据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上的关于子女的判决来确定其就读学校。
建议家长根据最新的教育政策和相关文件,准备好相关证件,及时进行入学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