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山读初中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学生本人具有昆山市常住户籍。
或者,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昆山市常住户籍。
新市民家庭子女
2019年1月1日之后落户昆山市的新市民家庭,必须将该适龄儿童的户籍迁入苏州市。
依据《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达到积分要求的昆山市新市民子女的小学毕业生。
经批准同意在昆山市入学的小学毕业生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昆山市入学的小学毕业生。
年满16周岁且已接受满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
原则上不再接受初中入学申请。但如果该合法固定住所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取得房屋产权,需在对应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予以统筹安排。
特殊情况下
学生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本市户籍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不与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的,由教育局根据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学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学;也可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学区入学。
无房产证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
持有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或暂住证)以及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学生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可到指定的公办学校报名。
建议家长根据孩子的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户籍、房产、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并按照昆山市教育局发布的最新政策和要求,提前进行入学申请和资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