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对于硕士及博士研究生的学历学位,如有颁发证书院校的相关证明,在国(境)外的研究期限应不短于整个学制要求期限的60%。具体的在外逗留天数标准如下:
1年学制
1年应在国外港澳地区留天数 = 365天 - 4*30天(寒暑假) - 4*2*8(周末) = 约180天。
申请者在外逗留天数的核准:按实际的出入境记录涵盖日期核算天数,180*60% = 108天。
博士学制
建议出入境时间达到12个月。
硕士学制
建议出入境时间达到8个月。
虽然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已经取消了关于出入境时间的明确标准,但根据以往的经验,还是建议博士学制期间出入境时间达到12个月,硕士学制期间出入境时间达到8个月。如果时间不满足,则需要提交其他的补充证明材料。
请注意,这些信息是基于以往的政策和经验,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变化。建议联系相关留学服务机构或使领馆以获取最新和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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