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侨孙女留学 享有以下政策:
升学照顾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归侨、侨眷的升学给予照顾,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升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照顾。
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大专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统考成绩达到当地规定分数线的,可照顾录取。报考暨南大学和华侨大学的,统考总分低于当地规定分数线十分以内的,可照顾录取。
在贵州省,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在本省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时,凭省侨务工作机构出具的证明,给予考试总分加10分照顾。
就业支持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归侨、侨眷的就业给予照顾,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
国家鼓励和引导归侨、侨眷依法投资兴办产业,特别是兴办高新技术企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支持,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投资优惠
归侨、侨眷依法投资兴办产业,特别是兴办高新技术企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支持,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财产权益保护
国家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在国内私有房屋的所有权。
其他支持
归侨、侨眷申请自费出境学习、讲学的,或者因经商出境的,其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当提供便利。
这些政策旨在支持归侨及其子女在教育、就业和投资等方面的发展,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和经济生活。建议归侨孙女在留学前,咨询当地侨务工作机构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细节和申请程序,以便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