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留学学历认证需要以下材料:
1. 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蓝色背景)。
2. 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所有留学期间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3. 在国外获得的所有源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4. 国外学习成绩单(硕士以上学历者,应提供毕业论文摘要)。
5. 中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6. 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7. 申请人所提供的外文材料,需认证的国外证书和成绩单或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8. 如在国内高校就读期间到国外高校学习获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申请者要提供国内高校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者由学历认证指导注册证明材料。
9. 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
10. EMS特快专递邮寄单(邮寄单由验证机构提供)。
此外,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以下额外材料:
无法提供留学期间护照原件的,需提供申请者亲笔签名的无法提交留学期间护照的情况说明、新护照首页或户籍簿、我国省市公安机关所属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留学期间出入境记录证明等。
若成绩单上有转学分、豁免学分的记录,需提供这部分成绩对应的原始成绩单及所获的证书。
尚未颁发学位证书但持有所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得学位的证明信者,需提供该证明信和成绩单的翻译件。
在俄语国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者,需提供预科证明或学士学位课程入学合同。
在爱尔兰学习获得爱尔兰国立大学学位证书者,需提供拉丁文版学位证书。
在美国学习者,如持F-1签证,需提供I-20表格;如持J-1签证,需提供DS-2019表格。
在加拿大学习者,需提供加拿大移民局开具的学习许可(study permit)。
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须本人亲自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如就读学校为国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外交部认证;如就读学校为私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高等教育委员会和外交部认证。
欧洲部分国家须提交留学期间居留卡,如居留卡无法提供,可用学生证、注册证明等材料代替。
马来西亚双联课程申请者,须分别提交马来西亚校方出具的整个学习期间(包括双联课程期间)的成绩单或学习证明,以及第三国高校的双联课程成绩单。
如申请者为古巴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毕业生,则应提交语言预科证明和国内院校开具的学习经历证明。
学习期间如在国内完成实习活动,需提供学校认可的实习证明或实习合同。
如委托他人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代理人需提供《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请注意,所有材料均应为原件,特殊情况除外。申请者所提供的外文材料,申请者本人翻译无效,需经具有资质的正规公司进行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