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留学落户青岛的条件如下:
学历要求
在国(境)外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连续一年以上,并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
在国内已具有博士学位,出国做博士后研究、进修连续一年以上者。
获得大学专科学历者,在户口所在地联系好工作单位,可申请办理就业手续。
其他材料
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回国前,中国驻外使馆教育处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回国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落户流程
携带上述所需材料到落户地公安部门办理申请和落户手续。
如果已经在国内取得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可按照学历型人才办理落户(45周岁以下)。
没有学历者,则只能按照技工落户或者购房、申请积分落户。
建议:
确保在国(境)外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并满足连续一年以上的学习时间要求。
获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并按照流程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如果在国内已有博士学位或博士后研究经历,可以优先考虑按照学历型人才办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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