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外留学生申请落户需要满足以下门槛:
学历要求
在国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
出国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香港和澳门毕业的学生也可以享受此待遇。
时间要求
在境外的学习时间需要满365天(以护照出入境记录为准,留学期间去其他国家旅游的时间不扣除,以学业结束后第一次回国护照上的入境时间为准)。
学成回国两年内递交申请材料。
年龄要求
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劳动关系要求
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
其他要求
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
申请人工作单位必须在留学生服务中心立户,并提供留学生落户北京相应指标。
在国内高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的人员,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工作的;或者出国前已经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其他注意事项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学历证明、护照出入境记录、工作证明等。
对于个人的海外留学院校的排名和学历水平有一定要求,通常需要满足特定条件,例如THE或QS综合排名300以内的大学。
建议留学生在申请落户北京前,详细了解相关政策,确保满足所有条件,并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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