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留学贷款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借款人资格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出国攻读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可贷外汇;攻读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可贷人民币。
贷款到期日实际年龄不得超过55岁。
借款人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诚恳守信。
贷款额度和期限
留学贷款的额度不超过国外留学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其他有效入学证明上载明的报名费、一年内学费、生活费及其他必需费用的等值人民币总和,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贷款期限一般为1~6年,最长期限不超过6年。
担保抵押
房产抵押:贷款最高额不超过经贷款人认可的抵押物价值的60%。
质押:贷款最高额不超过质押物价值的80%。
信用担保:以第三方供应连带责任保证的,若保证人为银行认可的法人,可全额发放;若是银行认可的自然人,贷款最高额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其他条件
借款人或其家属有稳定的职业、可靠的收入,有按期或代为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或其资助的对象有出国留学的书面证明材料。
借款人应持有拟留学人员的国外留学学校的入学通知书或其他有效入学证明和已办妥拟留学人员留学学校所在国入境签证的护照。
借款人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政府贷款
可以申请政府提供的低息贷款,但并非无息贷款。
建议申请人在申请留学贷款前,详细了解不同银行的贷款政策,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贷款方案,并确保自己符合所有贷款条件,以便顺利获得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