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入职盖章要求通常包括以下文件:
最高学历证书:
这是办理入职手续时必须提供的,特别是国有企业,因为学历可能与岗位工资直接相关。
学位证书:
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开具的学位证明信,有时也称为“学位证”。
毕业证:
学生通过系统学习,修完学校所安排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后,由办学单位颁发的证明学习经历的书面凭证。
接收函:
由雇主公司开具,用于证明公司接收该留学生,并可能涉及落户申请等手续。
派遣证:
由留学生服务中心办理,涉及档案的转移。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
个人证件:
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相关证明:
如离职证明或调出证明(如适用)、未经分配的证明(如适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仅党员或预备党员提供)、体检合格证明、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和职位说明书等。
海外留学人才信息项目表:
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提供。
落户申请表:
需要个人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单位接收函(需落户):
需落户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公函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社保缴纳证明:
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非事业编制留学人员已被缴纳最近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
档案保管证明:
由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并加盖单位人事章。
户口本原件:
需彩色扫描件,如果是集体户,则需要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
其他补充材料:
根据中心审核过程中可能需要的其他补充材料,需在提交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成。
建议在入职前与雇主公司确认具体的入职文件清单,以确保准备齐全所有必要的文件和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