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人才评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品德与能力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是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
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将人才的学识、业绩和贡献与其发展潜能相结合。
学术与科研成就
在国际学术技术界享有一定声望,是某一领域的开拓人、奠基人或对某一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的著名科学家。
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拥有重大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
学术造诣高深,对某一专业或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在国际著名的学术刊物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有国际影响的学术奖励。
管理经验
在世界500强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经营管理专家,或在著名跨国公司、金融机构担任高级技术职务,在知名律师(会计、审计)事务所担任高级技术职务,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有较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
在国外政府机构、政府间国际组织、著名非政府机构中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的专家、学者。
特殊专长与急需人才
具有特殊专长并为国内急需的特殊人才。
在国外知名、著名院校、研究机构担任过副教授以上的职务或是担任过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的高级职务等业绩的海外学子。
学习经历与工作背景
海外学习经历:在我国认可的国外高等院校学习满一年,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已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做访问学者、博士后、合作研究满一年。
回国方式:学成后直接回国,或参加工作后回国。
其他要求
公派、自费出国留学在国外正规大学获得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人员。
在国内已获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以上的人员。
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具有国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
留学学成在国外工作并已加入外国国籍或已获得长期(永久)居留权及留学再入境资格的人员。
这些标准综合考量了留学人才的学术背景、专业能力、管理经验、特殊才能以及回国工作意愿等多个方面,旨在吸引和留住高层次的留学人才,以推动国家的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