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落户留学生补贴政策如下:
中央财政专项补助
补助对象: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科研院所和部分地方高校招收的台湾学生。
补助标准:每招收一名台湾学生每年补助8000元。
地方财政补助
补助对象: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江苏、浙江等6个不享受一般性转移支付的省市的本地所属高校招收的台湾学生。
补助标准:按照中央财政定额补助标准,即每生每学年8000元。
用人单位就业补助
补助对象:2024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新引进的台湾青年,且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补助标准:每聘用一人最高3万元的标准(财政全额供养的单位除外)。
补助方式:每满半年可申领1.5万元补助,补助期不超过1年。
建议:
高校学生:如果台湾学生被中央或地方高校录取,可以申请中央财政的专项补助,金额为每年8000元。
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新引进台湾青年并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申请最高3万元的就业补助,分两次申领,每次1.5万元,补助期不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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