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生出国留学贷款的额度 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贷款额度通常基于国外留学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其他有效入学证明上载明的费用总和进行计算,包括报名费、一年内的学费、生活费及其他必需费用。同时,贷款额度还会受到以下条件的限制:
抵押物:
如果以可设定抵押权利的房产作为抵押,贷款最高额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60%。
质押物:
以国债、本行存单作质押的,贷款最高额不超过质押物价值的80%;以企业债券作质押的,贷款额根据债券发行人的资信而定,最高额不超过质押物票面价值的60%。
保证人:
以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若保证人为经银行认可的法人,则贷款可全额发放;若为经银行认可的自然人,则贷款最高额不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
贷款期限:
留学贷款的期限根据留学期限、借款人收入状况和保证人及担保物的担保能力而确定,最长不超过六年(含六年)。
建议大专生在申请留学贷款前,详细了解不同银行的贷款政策,并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留学计划选择最合适的贷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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