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留学贷款的具体要求如下: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不超过国外留学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其他有效入学证明上载明的报名费、一年内的学费、生活费及其他必需费用的等值人民币总和,最高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
借款人条件
借款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借款人无违法乱纪行为,身体健康,具备诚实守信的品德。
若借款人为出国留学人员本人,则需在贷款人所在地有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住身份。
担保方式
抵押:以可设定抵押权利的房产作为抵押,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60%。
质押:以国债、本行存单、企业债券等有价证券作为质押,贷款额度不超过质押物价值的80%。
保证: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若保证人为银行认可的法人,可全额发放;若是自然人,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其他条件
借款人或其家属有稳定的职业和可靠的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或其资助对象有出国留学的书面证明材料。
贷款偿还方式根据贷款期限和担保方式确定,可以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或按月(或按季)还本付息。
贷款用途
贷款用途需明确,只能用于支付留学相关的费用,如学费、生活费、交通费等。
建议在申请留学贷款前详细咨询具体银行的相关要求,因为不同银行和政策可能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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