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教师的补偿金额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次性安置费
国家为出国教师提供一次性安置费3000美元,用于办理居留、注册等各种手续,购置必要的家具家电、教学设备及其他安置开支等。出国教师使用安置费在国外购置的一切物品归出国教师个人所有,并由出国教师按照任教国的法律和规定自行处置。
国外工资和艰苦地区补贴
出国教师的国外工资根据派遣单位确定的职称或职务及在国外任教次数,按照以下标准计发:
一级教授研究员:1050美元/月(第一次任教)、1075美元/月(第二次任教)、1100美元/月(第三次任教)
二级副教授副研究员:950美元/月(第一次任教)、975美元/月(第二次任教)、1000美元/月(第三次任教)
三级讲师助理研究员:900美元/月(第一次任教)、925美元/月(第二次任教)、950美元/月(第三次任教)
四级助教实习研究员:850美元/月(第一次任教)、875美元/月(第二次任教)、900美元/月(第三次任教)
艰苦地区补贴按照所赴国家艰苦程度确定,标准为:
二类地区:每人每月80美元
三类地区:每人每月150美元
四类地区:每人每月200美元
五类地区:每人每月250美元
交通补贴
如聘请方不提供交通工具和相关费用,国家按以下标准提供交通补贴:
非艰苦及一类艰苦地区:每人每月400美元
二类及以上艰苦地区:每人每月600美元
其他补贴
在国外任教期间,教师还可以享受一些其他补贴,具体金额和发放方式可能因地区和派遣单位而异。
建议
详细咨询:由于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教师在出国前详细咨询所在单位的派遣部门或当地教育部门,以获取最新的补偿标准和发放方式。
保留凭证:在办理各项手续和领取补贴时,务必保留好相关凭证,以便回国后进行结算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