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签名真实性的方法主要分为法律程序和实际操作两个层面,具体如下:
一、法律程序中的证明方式
初步举证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主张签字真实的一方(原告)需承担初步举证责任,需提供原件、证人证言等证明签字真实性。若被告否认签字,原告可申请鉴定强化证据。
法院依职权启动鉴定
通常情况下,法院不会主动启动鉴定程序,需当事人申请。但若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时,法院可依职权委托鉴定。
二、实际操作中的证明方法
笔迹鉴定
通过专业机构对比签名的笔迹特征,包括字体、字形、字迹大小、书写习惯、运笔力度、连笔特征等,判断是否为本人所为。司法鉴定机构会综合多份样本(如合同预留样本)进行对比分析。
同步证据支持
证人证言: 提供知晓签名人签字习惯的证人证词。 录音/录像
公证程序:通过公证员监督下的签名过程形成公证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排除伪造痕迹 检查文书是否有挖补、涂改、墨色分布异常等痕迹,或通过测量法对比字划间距、弧度等细节,判断真实性。
三、补充证明措施
样本对比:
提供签名人过往签名样本(如球星卡、合同印签等),通过专业机构对比笔迹特征。
关联证据:结合合同内容、交易背景、资金流向等关联性证据,形成证据链。
四、法律后果
若签名被鉴定为伪造,可能涉及《合同诈骗罪》等刑事处罚。同时,伪造签名签订的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建议:在合同纠纷中,优先通过公证或司法鉴定确认签名真实性,以降低举证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