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国留学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申请
向所在单位提出因公出国申请,填写出国申请表,注明出国的目的、时间、地点、行程、经费来源等。
审批
出国申请需要经过所在单位的领导审批,包括单位主管领导、人事部门、财务部门等,审批通过后才能进入下一步。
办理护照
如果没有护照,需要办理护照。因公普通护照的颁发机构是我国外交部或授权受理的省、市外事办公室。
提交材料
根据不同国家的签证要求,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如护照、照片、邀请函、机票、住宿证明等,提交给当地领事馆或签证服务中心办理签证。
经费准备
享受对方院校奖学金或资助费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如在出国时尚未拿到资助费现款,可向派出单位申请垫付外汇额度(非贸易外汇三联单)以供购买机票;由亲友提供资助者,其出国旅费,可凭护照和前往国的入境签证,以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出具的因公派出证明,自备人民币,按规定到中国银行申请兑换外汇。
预订机票和住宿
在签证办理完成后,需要提前预订机票和住宿,确保出行期间的安排和预算。
出国前培训
出国前需要接受相关培训,包括安全、文化、礼仪等方面的知识,以便更好地适应出国生活和工作。
签订协议
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公证机构及公证要求请咨询当地公证机构。
交存保证金
交存出国留学人员保证金,具体全额及交存方式等要求请登录“国家留学网”查询。
其他手续
根据选派办法,确保自己符合申请条件,并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建议:
提前了解并确认所有手续和材料要求,确保申请和办理过程顺利。
与所在单位保持密切沟通,确保所有审批和申请材料及时提交。
提前预订机票和住宿,避免因行程变动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