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学历要求
获得国外正规大学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
在国内已获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进修人员、合作研究人员。
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具有国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
留学学成在国外工作并已加入外国国籍或已获得长期(永久)居留权及留学再入境资格的人员。
工作与科研要求
学成后在海外从事科研、教学、工程技术、金融、管理等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内急需的高级管理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以及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等人才。
其他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身心健康,须附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外语水平须达到留学基金委规定的标准。
需要有充足的经济来源,以保障在国外的学习和生活。
有一定的自理能力,能够适应国外的生活环境和饮食气候差异。
回国手续
提供归国人员安置交流登记表原件(加盖单位意见栏)。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外国学位证书(历)和成绩单。
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落户政策
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落户,需要满足一定的学历、工作、社保等条件。
免税车政策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享受购买免税车的政策,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在国外学习一年以上、完成学业后两年内回国定居工作等。
建议留学回国人员在回国前,详细了解并准备好上述相关材料和手续,以便顺利办理回国手续和享受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