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公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表
填写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护照号码、学历、家庭住址等。
护照
如申请人持有护照,需提供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
提供包含照片、出生年月、护照号码等信息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
提供含有姓名、身份证号、籍贯、出生年月、性别等信息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明
提供包含学校名称、毕业时间、专业、学制等信息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成绩单
提供包含学校名称、课程名称、成绩、学分等信息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银行存款证明
提供证明申请人有足够资金支持留学的银行存款证明。
居住证明
如申请人居住在国外,需提供证明申请人在国外居住时间和地点的居住证明。
亲属关系公证(如适用):
提供关系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原件、以及亲属关系证明、护照复印件等。
未刑公证(如适用):
应先到公证处开具介绍信,再到住所地的分局开具无犯罪证明,再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其他材料(如适用):
根据具体的留学公证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材料,例如委托书、结婚证等。
建议在准备留学公证材料时,仔细检查每一项材料是否齐全且有效,并提前了解公证费用的具体情况,以便做好相应的准备。此外,根据申请的国家或学校的要求,可能还需要进行额外的公证或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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