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的就业补贴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职业培训补贴
就业技能培训:针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创业培训: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和在校大学生到定点机构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岗位技能培训:对新录用的人员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证书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对参加这些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证书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
基本生活费:用于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在就业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
一次性求职补贴
求职创业补贴:对家庭困难的毕业生发放每人3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对到浙江工作的大学生提供生活补贴和购房租房补贴,对大学生创业提供贷款支持及创业补贴。
特定领域创业补贴:对从事家政、养老和现代农业创业的大学生,政府会给予10万元的创业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
社会保险费补贴: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给予就业岗位补贴。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对实现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保补贴。
岗位补贴
就业岗位补贴: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给予就业岗位补贴。
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
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用于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质量和能力。
这些补贴项目旨在支持各类就业群体,提升他们的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促进创业和就业,从而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建议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及时了解和申请相关补贴,以充分利用这些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