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证的办理地点是 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具体办理步骤如下:
准备材料
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两寸照片两张等必备证件。
有就业要求的复转军人需持身份证和证明原身份的有关证件。
流动就业的省内农村劳动力需持身份证和相关证明。
流动就业的外省农村劳动力需持身份证和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前往办理地点
前往当地户口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或市职介中心。
如果是流动就业,到求职所在地的市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
参加就业前训练
参加由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的就业前训练。
填写表格
训练合格后,填写《XX(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
领取就业证
提交表格和所需材料后,领取《就业证》。
在市内各区办理的《就业证》还需到市职介中心加盖钢印。
其他手续
如有需要,用人单位可向市劳动局就业管理处提出使用外来劳动力用工申请,并开具相关通知单,用工单位再持通知单及相关材料到暂住地职业介绍中心办理就业证。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了解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