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创业就业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提供小额担保贷款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政策,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为创业者提供小额担保贷款。
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按市场实际贷款利率50%的贴息。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对创业者提供职业培训是提高创业者创业能力的有效途径,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税收优惠
国家为鼓励创业,对特定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提供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对于吸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等,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创业补贴
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创业给予创业补贴。
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剑指就业歧视,以弥补此前相关法律在这方面存在的不足和空白,让毕业生找工作吃了一颗定心丸。
放宽市场准入
加快清理和消除阻碍创业的各种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
改善行政管理
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干预创业企业的正常经营,严格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培训行为。
强化政策扶持
全面落实有利于劳动者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拓宽融资渠道
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支持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提供融资支持,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这些措施旨在通过多方面的支持,降低创业门槛,提高创业成功率,从而带动就业增长。建议创业者充分利用这些政策,积极申请相关补贴和贷款,提升自身创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