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合同是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之间签订的一种协议。该合同旨在通过提供一定期限的岗位实践锻炼,帮助见习人员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期间见习人员不属于见习单位的在岗职工和从业人员。
就业见习的主要特点包括:
对象:
主要针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
时间:
见习期限较长,一般为3至12个月,而实习合同的时间较短,通常为1至3个月。
目的:
通过实际工作环境的培训和实践,提升见习人员的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积累工作经验,并与现有员工进行知识和经验的交流。
性质:
见习人员不属于见习单位的在岗职工和从业人员,因此见习期间他们不会获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工资待遇。
就业见习合同有助于见习人员更好地适应职场环境,提升就业能力,并为未来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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