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就业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
就业信息发布:
收集和发布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以及毕业生的求职信息。
招聘活动组织:
组织校园招聘、宣讲会、招聘会等,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双向选择创造机会。
职业指导与咨询:
提供职业指导课程和咨询服务,帮助毕业生了解自我、规划职业生涯。
就业协议办理:
协助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办理派遣等手续。
就业市场培育:
建立和完善就业服务信息网络,提供信息化服务。
毕业生跟踪调查:
收集社会对毕业生质量、人才素质要求等方面的市场信息,为学校培养工作提供参考。
其他服务:
如为用人单位提供招聘服务,为毕业生提供职业测评、就业资料查询等。
宣传和执行就业政策:
宣传贯彻国家和上级就业政策,分析预测学生就业情况,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毕业生资格审查与派遣:
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查与派遣工作,包括毕业生推荐表发放、就业协议书的审核、签订、登记等工作。
就业数据信息管理:
负责就业数据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以及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发布就业质量报告。
组织就业招聘会:
负责组织各种形式的毕业生就业招聘会,推荐毕业生就业,积极开拓就业市场,密切联系用人单位。
就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
负责就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咨询、指导、讲座和相关课程体系建设。
就业市场开拓:
开展毕业生就业市场开拓工作,督导二级学院建立毕业生就业基地,做好与基地的联络工作。
处理就业相关手续:
负责就业相关手续办理和毕业生档案邮寄等工作。
就业讲座和活动:
组织就业讲座和活动,指导各院系就业创业。
学生就业指导教育:
与学生处共同做好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教育工作和就业工作人员培训。
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
开展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充分利用毕业生就业反馈的信息,开展就业工作研究。
就业制度改革研究:
组织研究并指导实施我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
毕业教育工作:
在毕业生就业报到前学校集中一段时间,采取多种形式对全体毕业生进行毕业教育。
这些职责旨在帮助毕业生顺利就业,提高就业率和企业招聘效率,同时为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提供反馈和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