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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就业补贴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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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就业补贴的申请条件如下:

求职创业补贴

毕业学年为2025年,有就业创业意愿的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困难毕业生,包括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

专项补贴

鼓励驻徐高校毕业生留徐和外地高校徐州籍毕业生回徐工作,在徐州企业就业或创业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分别给予600元、400元、200元的专项补贴,补贴3年。

就业补助资金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通过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发放对象包括应届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但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如家庭困难、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等。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满3个月后,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

初次创业能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依法正常申报纳税6个月以上的创业实体。补贴标准为每个初创实体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成功创业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他劳动者缴纳近三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的创业实体。补贴人数为申报时创业实体吸纳的就业人数,补贴标准按实际带动就业人数一次性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累计不超过20万元。

建议:

求职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准备并提交所需材料进行申请。

专项补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徐州就业或创业后,可按照规定申请每月的专项补贴。

就业补助资金: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后,可申请就业补助资金。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用人单位在招用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并签订相应合同后,可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初次创业者符合条件的,应及时申报创业补贴。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成功创业者符合条件的,应及时申报创业带动就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