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年龄和身份
符合法定就业年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者持有有效居留证件。
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45周岁以上及中、重度残疾人。
就业形式
个人依靠自己的技能、知识和能力在经济、社会等领域开展自主创业或自由职业。
无法获得常规生产经营单位正式用工的岗位。
包括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服务业内部人员及其他非固定就业人员。
就业领域和方式
从事软件开发、设计、咨询等领域的工作。
以服务、咨询、独立承包、自雇劳动、网络平台创业、小额承包及在企事业单位之外提供劳务等非正式就业方式开展活动。
在社区从事家政服务、自行车修理、再生资源回收、便民理发、果蔬零售等社区服务性工作。
劳动合同或协议
与委托方服务合同、承包协议等约定关系为基础提供劳动服务,而非劳动关系为基础。
社保缴纳
需要以个人身份持续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在某些地区,如深圳,需要办理灵活就业参保登记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其他特定条件
拥有当地户籍或有效居住证。
在特定行业或领域内从事工作,如开设小商铺、从事餐饮服务、提供手工业劳动等。
满足一定的收入条件,如低收入家庭成员等。
符合其他特定条件,如某些奖学金或住房补贴等可能需要特定的资格条件。
就业登记
在户口所在街道办理了个人就业登记,档案在街道社保所存放。
综上所述,灵活就业的条件涵盖了年龄、身份、就业形式、领域和方式、劳动合同或协议、社保缴纳以及其他特定条件。不同地区和行业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根据当地和相关部门的具体规定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