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可以领取的补贴和资金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次性扩岗补贴: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每招用1人可获不超过1500元一次性扩岗补贴。
基层就业补贴: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补贴3000-5000元。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每人每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求职创业补贴:
针对特定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如应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
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50万元并按政策给予贴息。
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的,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的,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3年内(36个月)按每户每年2.4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就业见习补贴:
对吸纳就业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这些补贴和资金旨在帮助大学生顺利进入职场,减轻其经济负担,并鼓励他们到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建议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获得更多的经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