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招生就业处主要负责 新生的招录工作和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招生工作
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包括专业分类和省份分配,确保符合国家核准的招生规模。
组织招生宣传,编写、制作、发放招生宣传资料,确保信息准确公开。
负责录取过程,包括单独招生考试、管理新生档案信息和复查工作。
与高中、中学等教育机构合作,广泛宣传学校的教学资源和特色,吸引优秀学生报考。
就业工作
负责毕业学生就业工作,深入企事业单位,了解岗位需求,搭建供需平台,努力促成广大毕业生顺利就业。
提供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咨询和服务,发布就业信息,组织招聘会。
进行毕业生资格审核,办理就业手续,指导档案管理。
统计上报毕业生信息,进行就业调查,甚至负责就业指导课程的教学工作。
建立学生实习就业基地,办理学生实习和就业推荐,以及实习或就业协议签订工作。
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管理和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配合学生处做好学生离校工作。
其他职责
建立健全招生就业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招生就业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负责了解国家和省市有关招生政策,搜集劳动力市场需求信息,预测、分析劳动力市场人才需求变化,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承担学校招生期间的人员组织、协调,到生源地开展招生宣传、组织生源工作。
负责编制、引发招生简章等宣传材料,负责在媒体开展招生宣传,接收学生和家长咨询。
负责新生录取工作,会同学生处做好新生报到以及新生学籍信息更正工作。
负责招生宣传有关费用审核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上所述,大专招生就业处是一个综合性部门,涵盖了招生和就业两个主要方面,通过制定政策、组织宣传、实施录取、提供就业服务等多种手段,确保学校招生和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