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就业期是指 从高校毕业生毕业之日起计算的两年时间。在这期间,毕业生可以自由选择职业、寻找工作或者参与进一步的学习。在择业期内,如果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他们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的同等待遇。这意味着,他们可以参加公职考试、就业招聘等活动,并被视为应届毕业生。
具体来说,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而博士研究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择业期的起止时间通常以毕业证书上的日期为基准,至自然年度两年后结束。
需要注意的是,择业期并不意味着毕业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此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可以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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