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家实施的就业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
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
国家实行“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具体措施包括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鼓励创业促进就业、扶持企业吸纳和促进就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等。
就业优先战略:
坚持就业优先,加强政策支持、培训赋能、服务助力,努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包括加力就业岗位挖潜扩容、聚焦先进制造、服务消费、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推进实施岗位开发计划,提升经济发展的就业带动力。加大对重点群体的就业扶持,提高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授信额度,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力支持就业创业,研究扩大一次性扩岗补助对象范围。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在培训资金投入、设施建设、企业参与等方面加大支持,分行业领域制定培训计划,提高培训层次和补助水平,培养更多发展所需人才。
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鼓励创业创新,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加快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资金,提高保障水平。完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制度,扩大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面。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规划建设儿童福利院、敬老院、救助站、残疾人康复中心等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服务机构。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就业:
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就业,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强化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
这些就业政策的实施旨在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政府应将就业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制定并实施一系列有利于扩大就业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