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参加灵活就业保险的条件如下:
广州市户籍人员
法定劳动年龄内广州市户籍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户籍地自愿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
在广州就业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了就业登记证明的广州户籍新就业形态人员(依托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但未与新业态平台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可以自愿参加失业保险。
国内非广州市户籍人员
广东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广东省户籍人员),需要在广州缴纳养老保险满5年,才能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如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广东省缴纳养老保险有10年,且最后参保地在广州,在广州交养老保险有满5年,才可以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
广东省和外省户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在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场所所在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其他条件
年满16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在广州市范围内从事灵活就业工作,持有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没有参加其他社会保险。
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具备相关的职业技能或资格证书(部分情况下需要)。
建议:
广州市户籍人员:直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无需额外条件。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需满足上述条件,特别是养老保险的缴纳年限要求,才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
新就业形态人员:需办理就业登记证明,可参加失业保险。
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保险类型并按规定办理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