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歧视是指 没有法律上的合法目的和原因,而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政治见解、民族、社会出身、性别、户籍、残障或身体健康状况、年龄、身高、语言等原因,采取区别对待、排斥或者给予优惠等任何违反平等权的措施,侵害劳动者劳动权利的行为。
具体表现包括:
年龄歧视:
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往往限定年龄范围,将一些年龄较大的求职者排斥在外。
性别歧视:
尽管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妇女的就业权利,但就业领域中仍存在比较严重的性别歧视。
户籍歧视:
特别是城乡户籍歧视,有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优先考虑本地户口,歧视农村户口和外来人口。
残障歧视:
基于求职者的残障状况进行区别对待或排斥。
健康歧视:
基于求职者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区别对待或排斥。
语言歧视:
基于求职者的语言能力进行区别对待或排斥。
这些歧视行为不仅违反了平等权,也侵害了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不利于营造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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