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就业权利和义务是指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享有的合法权利和必须履行的责任。具体包括:
平等就业权
劳动者在就业前寻找工作的过程中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的权利,不因性别、种族、宗教信仰等因素受到歧视。
公平劳动权
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公平的劳动权利保障,包括合理的工资、工作时间、劳动条件等。
社会保护权
劳动者在不能工作时享有合理的社会保护的权利,如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
接受就业指导权
劳动者有权接受就业指导,获取就业信息,提高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获取信息权
劳动者有权获取就业相关的信息,包括招聘信息、职业培训等。
被推荐权
劳动者有权获得用人单位的推荐,增加就业机会。
知情权
劳动者有权了解就业合同、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重要信息。
选择权
劳动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适合自己才能和兴趣的职业。
平等待遇权
劳动者有权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平等的待遇,不受歧视。
违约及求偿权
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有权在违约情况下寻求赔偿。
服从国家需要的义务
劳动者有义务服从国家的就业安排,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如实介绍个人情况的义务
劳动者有义务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个人情况,以便用人单位做出合理的招聘决策。
接受测试或考核的义务
劳动者有义务接受用人单位组织的测试或考核,以证明其能力和适应性。
依照职责完成工作的义务
劳动者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和用人单位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这些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关联的,劳动者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以维护良好的就业秩序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