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就业服务是指 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公益性就业服务,旨在帮助求职人员找到工作,失业人员能够成功实现再就业,并提供相关方面的法律咨询意见。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职业介绍:
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信息匹配服务,帮助双方建立联系。
职业指导:
提供职业咨询、职业规划和就业建议,帮助求职者提升就业竞争力。
就业训练:
组织各类职业培训课程,帮助失业人员提升技能,实现就业。
社区就业岗位开发服务:
开发和管理社区就业岗位,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机会。
失业登记和就业登记:
办理失业和就业的相关登记手续,提供相应的服务支持。
录用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
处理劳动合同的录用、终止和解除等事务。
公开发布就业信息:
在服务场所发布当地岗位空缺信息、职业供求分析信息、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
就业援助:
为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零就业家庭的劳动者提供专门的就业援助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包括市、区(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职介中心、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等。
建议:公共就业服务是促进就业的重要手段,求职者应充分利用这些服务资源,提升自身就业能力,实现职业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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