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盖章通常需要盖 用人单位公章或 人事部章。具体使用哪个章,取决于就业证明或就业协议的内容和出具单位。
用人单位公章:
这是最常见的盖章,用于确认用人单位同意接收毕业生,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人事部章:
如果就业证明或就业协议是由公司人事部出具的,那么一般由人事部的章就可以。
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有些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其上级主管部门在就业协议上盖章,以确认用人单位的资格和权限。
学校就业部门公章:
学校作为就业协议的鉴证方,需要在协议上盖章,以确认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提供相关就业服务。
人才市场或相关部门公章:
如果毕业生的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那么用人单位意见一栏应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则需盖人才市场的章。
个人公章:
毕业生需要在就业协议书上加盖个人公章,以确认其本人同意协议内容,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鉴证章:
学校一般不参与协议内容的制定和商议,仅作为鉴证方在协议书上盖“鉴证章”。
建议
明确盖章单位:在盖章前,明确证明或协议是由用人单位、人事部、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就业部门、人才市场还是个人出具。
统一盖章内容:确保盖章的内容和格式统一,避免因盖章单位不同而导致的有效性争议。
咨询学校就业办:如果不确定具体应该使用哪个章,建议咨询学校的就业办或相关负责部门,以确保盖章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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