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再就业是指 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的就业。具体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失业人员:
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
离职人员:
已经离职的人员。
自谋职业人员:
自己寻找工作机会的人员。
退休人员:
档案寄存期间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准退休的人员。
未就业人员:
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但尚未就业的人员。
个体劳动人员:
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
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个体经济组织的业主及其雇佣的从业人员。
灵活再就业的人员原来可能是自由职业者,自己缴纳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后来被某个企业招收为职工或其他工作岗位,或者放弃灵活就业到企业应聘为企业的职工或其他岗位工作。这种就业形式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传统的全日制就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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