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干部就业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般院校低收入家庭学生就业帮扶计划
对象:非“双一流”高校的农村、城市低收入家庭毕业年级学生。
措施:各级团干部特别是高校团干部每年与3至5名学生结对,提供一对一就业指导,推荐不少于2个切合学生个人总体情况的就业岗位,每年帮助不少于5万名学生找到工作。
大学生乡村创业帮扶计划
对象:毕业2年内的大学生。
措施:设立专项创业扶持基金,每年支持不少于3000个项目,每个项目提供免息资金2万元,根据情况可持续资助。同时,为每人配备创业导师、提供培训机会和金融服务,并通过各级共青团新媒体矩阵提供展示宣传等具体支持。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对象: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措施:赴基层开展为期1至3年的乡村教育、卫生、建设和青年工作、社会治理等志愿服务,并结合实际在后续升学、就业、创业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每年保持4万人左右的实施规模。
军转干政策
对象:团级干部。
措施:根据《中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团职军队转业干部可以选择计划分配或者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中央财政给予必要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研究生给予加分,优先录取,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可适当加分,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
这些政策旨在通过多种途径和措施,帮助团干部和大学生实现就业和创业,促进其个人发展和社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