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 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也常被称为“三方协议”。此协议旨在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以及毕业生所在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并通过协商签订。它不仅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还在学生毕业离校前,由学校根据协议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转递学生档案。若毕业生未签订就业协议书,学校则会将其关系和档案转回原籍。每位毕业生都拥有唯一编号的协议书,实行编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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