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就业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招用许可证;
招用审批表和 花名册;
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 暂住证或 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育龄妇女婚育证明(如适用);
属国家准入控制工种的,应持有相应的 职业资格证书;
初次就业的初、高中毕业生还需携带 身份证、 毕业证、 两寸照片两张等。
建议:
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如果是初次就业,还需参加就业前训练并填写《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
办理地点通常为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户口所在地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
在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补充材料,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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