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的就业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录用:
毕业生通过学校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领取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就业。
聘用: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不需要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工作。
定向、委培:
毕业生回到原定向、委培单位就业。
自主创业:
毕业生依靠自己的资本、资源、信息、技术、经验以及其他因素自己创办实业,解决就业问题。
境外就业:
毕业生出国留学和就业,包括港澳地区就业。
项目就业:
毕业生参加国家、地方项目就业,如选调生、西部计划特岗计划、三支一扶、农村教育硕士等。
科研助理、管理助理:
毕业生从事科研或管理工作。
应征义务兵:
毕业生应征入伍。
国家基层项目:
毕业生参加国家基层项目,如“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选调生)”等。
地方基层项目:
毕业生参加地方基层项目。
灵活就业:
包括兼职就业、合同工作、远程/线上就业、非全日制工、季节工、弹性工作制等。
升学:
毕业生继续升学,包括境内升学和境外留学。
实习就业:
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
青年就业见习:
毕业生参加青年就业见习。
公益性岗位安置:
毕业生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
这些就业形式为毕业生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可以根据个人兴趣、职业规划和发展需求进行选择。建议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充分了解各种就业形式的优缺点,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就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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