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就业不应存在以下歧视:
民族歧视:
劳动者不因民族不同而受到歧视。
种族歧视:
劳动者不因种族不同而受到歧视。
性别歧视:
劳动者不因性别不同而受到歧视,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妇女的录用标准。
宗教信仰歧视:
劳动者不因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歧视。
年龄歧视:
虽然一些岗位可能因工作性质有年龄要求,但不应以年龄作为歧视的理由。
身体残障歧视:
劳动者不因身体残障而受到歧视。
健康歧视:
劳动者不因健康状况而受到歧视。
户籍歧视:
劳动者不因户籍不同而受到歧视。
这些歧视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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