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留学网-留学游子的家园

烟台留学网-留学游子的家园

什么算就业困难

59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 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大龄失业人员:

指女性四十周岁以上、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残疾人员:

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

指在民政部门低保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指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城镇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

指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农村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农村贫困家庭人员(农村贫困家庭指经当地扶贫部门确定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

失地农民:

指依法被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地而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指距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年(含1年)以上人员。

戒毒康复人员:

指正在戒毒康复期间的人员。

其他特定群体:

如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军人配偶、烈属、单亲抚养未成年者、零就业家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刑满释放的“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等。

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由本人向户籍地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提出申请,经过初审、公示等程序,由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认定。

建议:

了解政策:建议就业困难人员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认定标准和程序,以便及时申请相关援助。

提升技能:通过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技能,增加就业机会。

寻求帮助: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残联等相关部门寻求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