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就业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平等就业权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不应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因素受到歧视。
选择职业权
劳动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素质、能力、志趣、爱好以及市场信息等选择适合自己才能和爱好的职业。
劳动薪酬权
劳动者有权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劳动合同取得劳动薪酬。
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
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以确保在劳动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休息权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以及带薪年休假制度。
社会保险和福利权
劳动者享有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在内的社会保险和福利。
职业技能培训权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技能培训经费,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就业信息知情权
劳动者有权了解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相关情况。
接受就业指导权
劳动者有权接受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提供的就业指导服务。
就业被推荐权
毕业生在就业中有权得到学校如实、公正、择优推荐。
择业知情权
劳动者有权了解各种就业信息和政策,以便做出明智的职业选择。
违约求偿权
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如因用人单位违约或违反法律规定而受到损害,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户口档案保存权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或相关机构保存其就业相关的户口和档案资料。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特殊权益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如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等,享有平等就业、取得劳动报酬、享受社会保险、职业伤害保障、休息休假、劳动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等权益。
这些权益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福利,促进其就业和职业发展。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应了解并维护自己的这些权益,以应对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