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就业落户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参保条件
必须在申请时处于参保状态,并且以申请时间往前推算的最近连续三年参保记录为条件。
就业与居住条件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这可以是通过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或连续经商满3年,两种年限可以互补叠加。
需要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可以是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也可以是租赁的房屋。
随迁条件
如果申请人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在没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情况下,经产权单位同意,可以迁入工作单位产权住宅房屋或政府产权租赁房屋,也可以迁入亲友家庭户或政府公共集体户。
特定区域条件
在本市高明区办理居住登记且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在该区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其他条件
在江门市城区合法稳定就业(创业)满半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的人员,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入户。
建议在申请稳定就业落户前,详细查阅当地最新的政策和规定,因为政策可能会有所更新和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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