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 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具体内容包括:
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
国家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
小城镇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异地转移就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向城市异地转移就业,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人民政府应当互相配合,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环境和条件。
金融政策: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政策,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并对自主创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国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就业训练等服务,引导其通过市场实现就业。
职业技能培训:
国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的就业能力。
就业优先战略:
国家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包括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鼓励创业促进就业、扶持企业吸纳和促进就业等措施。
这些政策旨在通过多种措施促进就业,特别是帮助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质量和稳定性。建议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具体实施细则,以便更好地了解和利用这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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