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之前,通常会先签署一份补充协议。这种做法背后有多重原因:
明确工作内容、职责和薪资待遇:
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和员工很难在一开始就确定全部的工作内容、职责和薪资待遇。这些条款可能会因为公司业务的调整或员工的表现而需要作出调整。此时,补充协议就可以起到灵活调整的作用。
避免纠纷和误解:
补充协议可以有效避免双方的纠纷,避免因为工作内容和薪资待遇不确定而引起的误解和分歧,从而为双方的合作关系提供保障。
体现公司的专业性和诚信度:
签署补充协议也体现了公司的专业性和诚信度,可以营造良好的企业形象。
细化和明确合同条款: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意外情况,需要通过补充协议对合同内容进行调整,以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和履行达成原先的目的。
劳动法规定的要求:
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并将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补充协议可以对一些具体条款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涉及其他事项,从而更好地保障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权益。
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书的内容应该基于原有合同的基础之上,并且不能涉及到原有合同不允的内容或超出了原有合同的范畴。补充协议书需要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正式文件或进行书面确认,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才能够具备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先签补充协议再签正式劳动合同的做法,不仅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还能有效预防和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从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这种做法符合中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并且体现了公司的专业性和诚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