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是为 没有固定工作、失业或再就业的人提供的一种养老保障制度。这类人员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直接向社保费征收机构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两种制度可选择: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由个人承担。
缴费基数可以在参保地所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
缴费方式灵活,可选择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按年等方式缴纳。
中断或恢复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不会因中断而减损权益。
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方式按年、按档次缴纳。
缴费档次按照当地人社部门公布的数额为准。
这种养老保险政策旨在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老年生活,帮助他们应对经济风险,并为其将来的养老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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